索引号: 014437529/2017-03236 主题分类: 广播、电影、电视
发布单位: 市府办 发文日期: 2017-09-01
文号: 靖政办发〔2017〕91号
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江市2017年度无小耳朵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7-09-01 17:09 浏览次数: 次 字体:[ ]

  各镇人民政府(办事处),开发区管委会,市各有关部门、单位:

《靖江市2017年度“无小耳朵社区”创建工作实施方案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
                

    靖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 

  2017年8月16日

  (此件公开发布)


  靖江市2017年度“无小耳朵社区”

创建工作实施方案 

  为切实加强我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,根据中央综治办、国家广电总局《关于对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问题加强综合治理的通知》(综治办〔2004〕16号)和省《关于开展2017年度“无小耳朵社区”创建工作评查的通知》精神,经市政府研究,决定在全市开展靖江市2017年度“无小耳朵社区”创建活动,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:

  一、指导思想 

  为确保社会稳定和舆论正确导向,以维护政治安全、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为目标,以“属地管理、各司其职”为原则,全面深入开展靖江市2017年度“无小耳朵社区”创建工作,努力实现全市无非法销售、无非法安装、无非法使用“小耳朵”的三无目标,争创全省“无小耳朵社区”。

  二、组织领导 

  为保证创建活动有序有效实施,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,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靖江市2017年度“无小耳朵社区”创建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)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新局,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、督查验收工作,及时收集、通报推进情况。各镇(街道、园区、办事处)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小组,并制定详细、靠实的创建工作计划。

  三、实施步骤 

  第一阶段: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(8月) 

  成立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会议,制定下发实施方案;通过电视、报纸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,进一步提升市民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,营造创建氛围。各镇(街道、园区、办事处)和相关部门要按照“属地管理、各司其职”的原则,落实专人负责,对所辖地区认真走访排查,查清底数,做好登记。对已非法安装“小耳朵”的单位和个人,要上门宣传,耐心说服教育其自行拆除,把问题解决在基层。在宣传发动和说服教育工作的基础上,对少数拒不自行拆除的单位和个人,各镇(街道、园区、办事处)要形成书面材料,上报至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
  第二阶段:集中整治和巩固提高阶段(9月中上旬)

  对于拒不自行拆除的单位和个人,由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,制定集中整治方案,市文广新、公安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所在镇(街道、园区、办事处)组成联合执法组,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,对逾期仍不整改的,强制拆除。对非法从事“小耳朵”生产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,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予以取缔和查处,做到一个不漏。集中整治工作完成后,各镇(街道、园区、办事处)及相关部门要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,继续做好“无小耳朵社区”规范管理工作。

  第三阶段:总结验收和迎接检查阶段(9月下旬)

  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省新闻出版广电局《关于开展2017年度“无小耳朵社区”创建工作评查的通知》(苏新广管〔2017〕6号)相关要求,对照《江苏省“无小耳朵社区”创建工作评查验收评分表》(见附件),对各镇(街道、园区、办事处)创建工作组织专项验收并形成总结材料,迎接省、泰州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。

  四、工作要求 

  本次创建活动涉及范围广、任务重、要求高,各镇(街道、园区、办事处)、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,采取切实有效措施,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。

  一要明确工作职责。创建活动由市文广新局牵头负责;江苏有线靖江分公司负责协助文广新局对“小耳朵”非法安装、使用环节进行整治,并对收缴的“小耳朵”集中清点后予以销毁;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“小耳朵”非法生产、销售行为,对非法广告进行整治;市公安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,及时排除妨碍执法行为;各镇(街道、园区、办事处)负责所辖地区广播电视接收设施的规范管理工作,协助市有关部门,加大对本辖区内非法生产、销售、安装、使用“小耳朵”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,发现辖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,应及时予以劝阻、制止,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处理,同时要督促各村(社区)做好本辖区内的创建工作,对本辖区内非法生产、销售、安装、使用“小耳朵”情况进行走访、巡查,及时通报相关情况。

 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。各镇(街道、园区、办事处)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在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,立足各自职能,做到守土有责。要加强部门联系,切实加大对“无小耳朵”生产、销售、安装、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检查排查力度,做到源头管控、全程监管,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。

  三要建立长效机制。各镇(街道、园区、办事处)、市各有关部门要以此次创建活动为契机,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,把创建活动纳入自身工作目标,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,真正做到依法治理、长效治理。 

附件:江苏省“无小耳朵社区”创建工作评查验收评分表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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